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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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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管理制度

  • 分类:助学服务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7-2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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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管理制度

【概要描述】

  • 分类:助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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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国家资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工作人员职责及分工
  (一)职责
    1. 认真学习每年下发的相关国家资助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2. 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班主任、学生学习资助文件,指导班主任教学生填写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汇总名单、上交报表;
    3. 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学校资助工作服务、做好学生资助的查询和解释工作
   (二)人员分工
    1.彭光勇(主任):负责文件收集、整理、落实;资金申报、拨款、打款工作;填写上报各项报表;归档银行流水台账(打款凭证);精准扶贫系统、资助系统、国家奖学金资助;统筹学生资助工作;
    2.林雪(工作员):负责资助材料收集、整理归档;资助卡材料收集、办理、发放、补卡办理、材料收集归档;资助系统维护(每月组织班主任核对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名单)、制表、收集汇总表、整理归档;班主任、学生资助大会议会前后的准备和照片材料收集;
    3.杨豪宇(工作员):负责资助系统维护、扶贫系统维护;建立每学期、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国家奖学金、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台账;联合办学学校的国家资助申请、检查、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各项统计表、汇总表;电脑维护。
    学生资助工作人员既分工又合作,切实保证学生资助“0”错误;“0”漏助、错助,确保学生应助受助、足额享受国家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二:国家资助种类及类别
  (一)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标准2000元/年,200元/月(2月和8月假期不享受);享受形式为打款到学生资助卡;
  (二)国家免学费
    全日制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标准2000元/年,200元/月(2月和8月假期不享受),每年5月份和11月份申报并发放(新生学籍生成);享受形式为学生免学费报名入学,资金下拨后补助给学校作为办公经费;
  (三)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
    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建档立卡户学生;标准1900元/年,950元/学期,学生“绿色通道”入学;1000元扶贫专项助学金打款到学生“一折通”,500元住宿费(全校不收住宿费)打款到学生“一折通”,400元教科书费补交学生书费(拨款到学校基本账户);
  (四)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学籍二、三年级学生(成绩优异、突出表现);标准6000元/年,由上级部门直接打款到学生资助卡,颁发证书、记入学籍档案。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
           2.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管理制度;
           3.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精准扶贫管理制度;
           4.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制度;
 
 
 

 

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 
    2019年11月5日 


 
附件1
 
  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持有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每年新生入学前,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我校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四、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9(或3)月20日前,学校完成申请受理、资格初审、校内公示、银行卡办理等工作。
    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组织认定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认定时参照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六、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生资助卡”(银行卡)形式按月发放,并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10个月计发,每月每生200元,2、8两个月不发放。
    七、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学校不得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抵扣作为学生的学费,不得以实物或提供服务的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以学生在校表现不佳等为理由停发或缓发国家助学金。学校应积极引导受助学生正确使用国家助学金。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 
                        2019年11月5日  


 
 
附件2
 
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免学费发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进一步加强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教﹝2015﹞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为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我省从2015年起,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一)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就读的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分户籍和专业,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其中:国家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外的学生。
 (二)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各级财政承担比例继续执行《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免除学费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黔财教〔2013〕137号)的规定,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国家确定的标准补助给学校。
    二、我校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免学费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三、国家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5月和11月20日前,学校完成申请受理、资格初审、校内公示、等工作。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组织认定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认定时参照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五、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并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10个月统计、系统维护,每月每生200元,2月和8月不发放。春季学期以5月份、秋季学期以11月份资助系统名单为依据评定本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按学期发放,1000元/人.学期。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   
                         2019年11月5日  
 
 


附件3
 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精准扶贫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发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开发小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助发[2015]2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在档建档立卡户学生。
    二、每年新生入学时学生说自己是建档户的开通绿色通道入学,学籍生成后将全校名单比对扶贫系统在档名单得出我校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再通过班主任核对学生是否在校、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最终确定名单上报上级部门并上传资助系统和扶贫系统,待扶贫系统确认后以确定名单为本年度申报的建档立卡学生名单依据,组织班主任召集学生填写申报材料。我校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三、教育精准扶贫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秋季学期申报,春季学期登记进行工作开展,学校完成申请受理、资格初审、校内公示、一折通办理等工作。
    四、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900元,国家资助两年,最后一个学期实行高职升学学习和顶岗实习。通过“一折通”(或银行卡)形式按学期发放,并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五、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教科书费、生活费等开支,学校不得将教育精准扶贫资金直接抵扣作为学生的其它费用,不得以实物或提供服务的形式抵顶或扣减精准扶贫资金,不得以学生在校表现不佳等为理由停发或缓发资助金。学校应积极引导受助学生正确使用精准扶贫资助金。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  
                          2019年11月5日  


 
 
 
 
 
 
 
 
 
附件4
 
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教财函【2019】14号)相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及材料报送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品学兼优[详见(教财函【2019】14号)文件)];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条件下年级要求是全日制学籍二、三年级学生可以申请,一年级不具备申请条件;
  (三)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依据的是上一年度的成绩排名;
  (四)在校表现优异是指在为学校服务、为班级服务有突出表现,得到学校老师和同学的认同。
    二、具体工作开展
   (一)成立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召开预备会,提出评审工作职责要求;
   (二)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按照程序与要求,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进行说明和宣传,并通过全班同学评选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三)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班级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评审委员会汇总各评审小组审核意见,形成评审报告。对评选产生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推荐上报; 
  (五)收集申报材料存档、收集打款信息存档,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资助标准
    6000元/年.人,名额分配根据文件按学校当年评审方案分配。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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